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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2019-08-27   Author:xuhao Article Source:上海发布
8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就记者相关提问进行了解答。
新片区将实施怎样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陈寅:新片区的税收政策主要还是围绕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有这几个方面:一是中央要求新片区对标国际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这是新片区在参与高水平国际竞争中的目标定位。二是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是在其他地方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基于以上两方面的考虑,目前新片区方案共明确了五方面的税收政策:
第一,对与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具有基础优势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行业的关键核心环节相关企业,实施一定期限(成立之日起5年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进行征收,这将有助于培育发展先进技术,形成产业辐射效应,带动其他相关区域联动发展。
第二,在其他地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个人所得税政策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效应。
第三,自由贸易账户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重要的基础设施,我们将积极探索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融资以及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
第四,新片区方案明确了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配套的税收制度安排,主要是在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个国家战略的同时,也支持我国造船工业的发展。
第五,进一步鼓励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境外进入新片区海关围网区域的货物予以保税或者免税。
对于企业适用的这些税收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范围和条件要求。目前,我们正在配合国家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且将密切跟踪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